2008年,天津市万元GDP能耗达到0.946吨标准煤,首次降到1吨标准煤以下,比上年下降6.85%,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目标52%;“十一五”前3年,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4.94%,完成“十一五”累计下降20%总体节能目标的72.6%。4月28日,国家节能目标责任现场评价考核组在对天津市2008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及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评价考核后确认:天津市2008年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等级为超额完成。
考核组认为,天津节能工作力度大、亮点多,措施硬。市政府颁布了《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》,初步形成了行业与区域齐抓共管、条块结合、分兵把口、互为补充、共同推进的节能工作管理体系。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,建立了计量统计、标准规范、检测监察、评价考核四个体系,确保了节能工作责任明确、监管到位、数据真实、考核公正。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取得突破,机制创新,走在全国前列,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。制定了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暂行管理办法》,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纳入市和区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,实行独立的前置审批,一票否决。通过实施节能评估审查,新增节能措施384条,形成28.8万吨标准煤持续节能能力,从源头上杜绝了高耗能项目盲目建设。同时,大力探索创新工作机制,率先在冶金行业推行节能自愿协议试点,市经委与天铁冶金集团、钢管公司签订了节能自愿协议书,确定了1.5万吨的自愿节能量。此外,节能三级管理网络不断完善,拓展到了乡镇;培育节能评估、能源审计等中介服务机构50个,发挥社会专家作用,提升了节能服务能力;推行了94种重点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地方标准,涵盖各大行业;实施了能源审计,范围扩展到年综合能耗2万吨标准煤。
考核组认为,天津节能技术推广力度大、节能项目实施情况好。40个节能技术研发项目列入2008年度科技专项计划,支持专项经费5825万元,比2007年增长24%。制定了《天津市先进适用节能技术和产品推荐目录》,对使用《目录》中产品和技术的节能项目,优先在市节能专项资金中给予支持,并通过定期举办节能环保产业展览会、节能产品信息发布会、专家咨询会等多种形式,大力推广。积极组织实施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。不断培育新的节能大项目、好项目,提升持续节能能力。重点行业和“千家企业”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65项,形成节能能力65万吨标准煤。节能专项资金安排了工业、建筑、交通、商业等领域的89个地方节能项目,吸引总投资20亿元,年可形成51.6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。
考核组认为,天津节能工作狠抓重点,全面推进,成绩突出。工业节能成为带动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的主要动力。
以冶金、化工、石油石化、电力4大重点行业为重点,以千家企业为抓手,深入开展能效水平对标、支持节能改造、强化监督管理,严格核查,工业企业节能效果显著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达到1.053吨标准煤,下降13.85%,累计下降27.3%,提前完成天津工业“十一五”期间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3%的目标。主要耗能行业能耗持续下降,36个行业大类中,有26个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呈现不同程度下降。20户“千家企业”全部完成节能目标,万元产值能耗同比下降22.4%,实现节能量70.04万吨标准煤,超过年均目标96%,三年累计完成节能量255.49万吨标准煤,提前超额完成了与国家发改委签订的节能目标责任书中178万吨标准煤的“十一五”节能量目标。在建筑节能方面,节能住宅建成面积占城镇住宅比例达到57%,同比提高4个百分点,单位面积集中供热煤耗下降到23公斤标准煤。全市计量供热试点面积达到800万平方米,建成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数据远程传输和监控系统。此外,农村新能源利用年替代常规能源6.2万吨标准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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